一、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须举证的有哪些
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无须举证的事实包括:一是自然规律以及定理、定律;二是众所周知的事实;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;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;五是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;六是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;七是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。
不过,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,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;第六项、第七项事实,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。
二、民事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如何确定
民事诉讼中,法院管辖权确定主要遵循以下规则。首先是级别管辖,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;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、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案件;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;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。
其次是地域管辖,通常采用“原告就被告”原则,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此外,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;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专属管辖方面,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,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,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。
三、民事诉讼中被告需要准备哪些东西
在民事诉讼中,被告通常需做以下准备:
身份证明材料:自然人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,用以证明自身诉讼主体资格。
答辩状: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进行回应与反驳,阐明己方观点和主张。要注意答辩期限,一般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。
证据材料: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,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交给法院。证据包括书证、物证、证人证言等。同时,要准备证据清单,注明证据名称、来源、证明内容等。
代理材料:若委托侦探或其他代理人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,明确代理权限。
“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须举证的有哪些”这个问题,除了法定的众所周知事实、自然规律定理、已生效裁判确认事实等情形外,实践中还有几个需留意的关联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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